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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校院两级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制度的通知
2017-09-04 09:15  

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校院两级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制度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课堂是本科教学工作的主阵地,课堂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课程建设和课程考核改革,不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课堂教学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课堂教学吸引力不强、课堂管理不严,学生到课率和听课率不高,玩手机、睡觉等现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课堂纪律、提高课堂学习质量,切实推进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6〕5号)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建立健全校院两级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课堂管理

课程开课单位是课堂教学组织和学生行为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教风学风建设,建立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联动融合机制,健全教学管理、教学督导、质量监控、领导听课、课堂巡查等规章制度,引导和鼓励教师更新教学理念、优化教学内容、变革教学范式、改革考核方式,严格课堂管理、加重平时考核,传递学习压力,激发学习活力,重塑大学课堂魅力。

课程主讲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讲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切实履行主讲教师职责,认真做好备课、编写教案、上课、课后辅导、作业批阅、考前答疑、试卷批改、成绩评定等各环节工作;积极改进课堂授课内容、方式和考核方式,增强课堂吸引力;严格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要求学生集中靠前就座,对上课迟到、睡觉、玩手机、聊天、吃东西等违纪现象及时制止、批评;严格课程考核资格审查,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对无故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不交作业或实践环节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

辅导员对学生课堂行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辅导员要经常性地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学习状态,深入寝室督促学生按时出勤,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和在课堂上玩手机、打瞌睡、吃东西等不良课堂行为及时纠正、教育和引导,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进行严厉处理。

二、建立健全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

建立日常督导巡查制度。南岸校区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教育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参与,双福校区由双福校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建立日常督导巡查制度。由相关领导带队,每天对全校所有课堂开展教风状况(授课状态、课堂管理)和学风状况(到课率、总体状态、学习状态、课堂纪律)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1小时。值周校领导随机参加巡查工作。教务处组织学校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每天对全校所有课堂开展到课率调查。

建立重点督导巡查制度。每周由值周校领导带队,校考核督查办、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开展重点督导和巡查。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教务处及时汇总巡查结果和到课率统计信息,建立台账,每两周发布《课堂教学信息通报》,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通报各教学单位学生到课率、优秀课堂和问题课堂。

三、建立学院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制度

各教学单位建立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制度,党政领导、辅导员深入教室督导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对学校巡查通报的问题和教学单位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及时纠正,对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要专题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四、督导巡查结果应用

学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将教风督导学风巡查结果纳入教学单位目标考核内容,与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辅导员考核等挂钩。对课堂教学质量高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把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情况,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评定奖(助)学金、评先推优、授予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记录表

重庆交通大学

2016年5月11日

 

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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