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二级学科。 一、学科简介 2006年,学校增列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1年,增列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同年,被列为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2015年,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论为“优秀”。2017年,列为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在艾瑞森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6中国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行榜中列第40位,被评为4星级学科。2019年学院获批为重庆市重点马院。2020年,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论为“优秀”。 2021年,成功获批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位列全国该学科前20%,荣膺重庆市高校第二名。2022年,本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结果为C,在“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继续保持重庆市高校第二名。2023年,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2023中国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名中位列前20%,在重庆高校中仅次于西南大学,居第二位。2023年11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通过了学校组织的重庆市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达到优秀水平。 本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2人,巴渝青年学者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英才计划入选者1人。近10人次在省部级思政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获第二届思政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特等奖1项。师资队伍成员学历、学缘、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先后承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5项、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8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 二、培养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科培养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高尚品格、人文素养和现代科学素养,通晓学科发展前沿和国际化趋势,熟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整体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事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行政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主要体现在研究生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学术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方面。 1.在政治素养上,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自觉做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2.在专业素质上,深入学习并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本专业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结合我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和解决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行政管理以及现实工作中提出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3.在学术能力上,树立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思想政治教育、行政工作、学术研究等方面结合起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跃升和能力跃升。 4.在职业能力上,培养身心健康、知识结构合理、综合能力强的专业人才,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等部门的教学、科研、宣传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硕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2年,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1.5年内完成。用于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1年。 3.硕士生完成培养计划、满足相应条件并完成申请流程可以提前毕业,但入学注册后在校时间不应少于2.5年。 四、主要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五、实践环节要求说明 1.专业实践 学生在答辩前需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0.5年,经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2.创新创业实践 学生在答辩前需参加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含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至少1次, 经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3.学术讲座 学生在答辩前至少参加公共讲座或专业相关类讲座不少于5次,经考核合格后共计1学分。 4.学术沙龙 学生在答辩前要积极参与学院举办的学术沙龙,并至少进行1次专题演讲。在读期间参加学术研讨或学术会议至少3次,经考核合格后共计1学分。 六、在学期间学业要求 1.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要求为32~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8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此外,还应完成必修实践环节4学分。 2.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应公开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单位署名为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答辩资格审定以实体刊物为准,网络发行、录用通知均不能作为审定依据。论文发表刊物必须是由新闻出版署批准发行的正式学术期刊,有实体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CN)、国际标准刊号(ISSN)、邮发代号。国外学术期刊需是在国(境)外出版发行,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外文专业学术期刊。 3.中期考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生个人总结、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审核、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导师评价以及考核小组面试答辩等。硕士生中期考核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完成课程总学分和学位课学分应达到或超过学校最低培养要求;学位论文开题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道德品行表现不好、课程学习成绩差、学位论文没有进展的硕士生,特别是学位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的硕士生,给予中期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建议作退学处理。 七、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完成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环节。学位论文应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论文选题应学科属性明确,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为了加强学位论文的基础性、科学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由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经审核论证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预备开题,经预备开题报告公开论证审查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正式开题,开题报告经学院组织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撰写阶段。论文正式开题不应晚于第三学期,原则上开题报告完成1年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应达到的学术水平有如下要求: (1)对所研究课题应有新的见解,对某些理论或问题力求具有理论定义和实际运用价值。要求新见解有科学依据,但不一定要求对新见解进行再实践的验证。 (2)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广度和工作量。论文应是由本人独立完成,要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从文献综述、选题报告、确定合理的研究方案,到进行试验和数据处理等,均应表明作者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一般应包括立题依据(调查研究和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和结论。文末应附有参考文献及研究过程中经过整理的原始数据。论文要求文字通顺、条理清晰、书写工整、图表精确、数据正确。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安排在第5学期开学初。要求:根据开题报告,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未通过中期检查者,进行学业警示通报。 4.学位论文答辩分为预答辩和正式答辩: (1)为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论文预答辩原则上安排在第5学期末,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正式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由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主席由外校专家担任。 (3)论文答辩合格后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八、其它说明 硕士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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