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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9-05 17:42  

各相关学院(部):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重要环节,是监督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各相关学院(部)和导师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结束后开题,从开题到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二年时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结束后开题,从开题到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一年时间。

(三)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结束后开题,从开题到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一年时间。

三、开题程序

(一)各学院(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段,组织成立开题报告公开论证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充分的审核论证。审查小组由校内、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得少于3人。最后形成开题报告“通过”或“不通过”的意见。未经开题通过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各学院(部)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三)学生开题通过后,学院(部)敦促学生尽快登陆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提交,并由导师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作备案记录。

(四)开题工作结束后,请学院(部)认真审核开题报告的各项内容,纸质和网上是否提交,签字是否齐全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由各学院(部)统一存档,于论文答辩后汇同答辩相关材料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五)按规定,第四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开题报告的相关工作,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纸质和网上)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全盲审,网上提交时间以导师审核通过为准。

(六)开题报告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予以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开题报告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流程提出申请后,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研究生院发文2015年16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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