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度硕士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2020-05-11 17:05  

 

一、总则

1.依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以及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3.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调剂复试人数

本专业的调剂复试人数(按实际报到人数估计)与缺额的比例原则上按1.5:1控制。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开放调剂系统。

、考生调剂选拔原则

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学院按以下顺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一)第一顺序:学院在初试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的考生,分数在340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和规则选拔调剂生并发放复试通知:

1.本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考生;

2.国家统考科目中“政治+外语”分数从高到低;当“政治+外语”分数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当“政治+外语”分数与初试总分均相同时,则按国家统考科目政治分数从高到低遴选。

(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选拔完成后还有缺额,则在初试报考专业为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的考生,分数在340分及以上,按第一顺序规则选拔调剂生并发放复试通知。

(三)若在规定的调剂时间段内不能遴选出足额的复试生源,学院将在中国研招网上按以上规则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按相同程序选拔。

、其它

(一)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023-62789132

(二)本办法由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4月29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