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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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05-12 08:57  

 

一、招生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平

副组长:吴成国、苏洁

成员:王现兵、邓云晓、邱家洪、魏艳、丁乙

秘书:王敏

(二)纪检监督小组

成员:王戎、傅红

二、复试分数要求

本年度我院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一志愿考生自行查看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发送。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线上方式进行,主要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同时务必仔细阅读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2.资格在线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相关证件信息在报到时登录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时采用网络远程审查方式,全部资料面试时带好原件待视频复核。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待系统开通以后于 2020 年 5 月21日 12:00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必须项)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2)(必须项)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遗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必须项)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必须项)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须加盖注册章)、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必须项)《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必须项)复试费用150元(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不需另缴纳加试费)(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

(7)(选择项)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选择项)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等。

(9)特别提示:

以上资料以图片格式通过我院采用的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复印件于报到时提交学院留存。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暂定为5月21-5月22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网公布为准。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专业笔试、外语水平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1.专业笔试要求。笔试需在系统中提交,并在监控下进行。笔试形式主要以开放性试题为主,考察考生科研能力、科研潜力、逻辑分析能力等。所有考生在笔试前准备好A4打印纸,在统一笔试时间段结束后马上拍照上传到系统,同时上传到指定邮箱笔试原件于报到时提交学院留存。考生确保笔试原件和拍照留存网络系统答卷的一致性,如遇有原件涂改跟系统保存不一致的情况,一律取消复试成绩。情节严重者,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查立案,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外语水平和综合面试要求。面试过程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潜力、综合能力、人文素养等。专业面试中,同一专业的面试题目难度相当,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考生按照随机分组结果,进入QQ群进入相应的面试组等待进行通知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三)成绩计算与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

成绩计算及录取排序见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情况自行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提交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

(一)录取工作

按《重庆交通大学 2020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不予录取情况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项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 号)及《重庆交通大学 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应条款执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3-62789132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023-62789132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6日

 

附件【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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