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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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硕士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2021-03-23 17:53  

一、总则

1.依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以及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3.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调剂复试人数

本专业的调剂复试人数(按实际报到人数估计)与缺额的比例原则上按1.5:1控制。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开放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开放的具体时间:3月23日17:003月24日17:00)

四、考生调剂选拔原则

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学院按以下顺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一)第一顺序:初试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分数在340分及以上的考生。符条件的考生按以下 规则排序选拔发放复试通知:

1.本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哲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2.同等条件下按国家统考科目中“政治+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相同则再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当“政治+外语”分数与初试总分均相同时,则再按国家统考科目政治分数从高到低遴选。

(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选拔完成后还有缺额,则再在初试报考专业为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分数在34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遴选,选拔规则同第一顺序。

(三)若在规定的调剂时间段内不能遴选出足额的复试生源,学院将在中国研招网上按以上规则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按相同程序选拔。

三、其它

(一)监督与投诉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023-62789132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二)本办法由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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