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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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研究阐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10:19  

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阐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立项方式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指南,申请人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并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中心,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匿名评审后择优资助。

立项项目纳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计划。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拟立项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青年项目15项,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和精力的在岗人员,主要为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和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申请者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青年项目申请者可以是我校在籍在册研究生。

承担以往年度校内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科研项目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三、结项时间及条件

1.重点项目应当在2年内完成,结项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或以相近研究内容获得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资助,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本校除外)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1.5年。一般项目结项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青年项目结题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其他要求,详见《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人只需在2021年12月6日前将《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359984287@qq.com;联系人:李老师(18883113966)。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

项目申报书

2.课题论证页(活页)

3.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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