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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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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专题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19 10:35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专题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立项方式

本次申报设两个专题。专题一: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二:“乡村儿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申请人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选择其中一个专题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并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匿名评审后择优资助。

立项项目纳入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计划。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本次立项拟设重点项目(每个专题3项)、一般项目(每个专题6项)、青年项目(两个专题共10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和精力的在岗人员,主要为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和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申请者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青年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在籍在册研究生。

承担以往年度校内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截止此次申报前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研究生导师名下有学生截止此次申报前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此次该导师名下其他学生亦不得申报。

三、结项时间及条件

1.重点项目应当在2年内完成,结项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或以相近研究内容获得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资助,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本校除外)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1.5年。一般项目结项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青年项目结题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其他要求,详见《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申报人需在2022年11月25日17:30前将打印并签字确认的《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交到中心(南岸校区2号教学楼2楼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同时将《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359984287@qq.com;联系人:李老师(18883113966)。

特此通知


附件:

1.选题指南

2.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3.课题论证页(活页)

4.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5.课题申报汇总表

 

       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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